“叔叔阿姨,有了你们的帮助,我终于重返了校园。今后一定要努力学习,养成良好的品行,绝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10月14日,14岁的小王激动地将返校的好消息告诉了嵊泗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
近年来,嵊泗县检察院对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不捕、不诉、被法院判处监外执行的未成年犯,建立了一整套案后帮教机制,实行跟踪帮教,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嵊泗县检察院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负责组织案后帮教工作。同时,实施未成年犯帮教导师制,指定侦查监督、公诉案件承办人担任未成年犯的个人帮教导师,实行“一对一”帮教,保持经常性联系,实行定期回访,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每季度组织未成年犯进行一次小组帮教,由帮教组成员对未成年犯进行专门的教育转化工作;建立家庭联帮制,与家长签订家庭教育责任状,明确家长在帮教中的义务和责任;建立未成年犯帮教档案,形成“一人一档”,未成年犯每半个月向帮教导师汇报思想情况和整改情况,由帮教导师将其转化情况填入《帮教跟踪考察表》,存入帮教档案。
据悉,嵊泗县检察院先后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帮教措施,其中4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已有2人被大学录取,实现被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