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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
时间:2010-08-05  作者:  新闻来源:嵊泗县检察院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近日,嵊泗县院修改出台了《2010年嵊泗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办法》,明确工作实绩衡量标准和奖惩办法,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完善跟踪问效机制。《考评办法》规定,科室负责人一方面要以省、市两级院的考核作为蓝本,做到责任分解,工作量化,督促每位干警完成岗位目标;另一方面定期进行自评,并接受院考评领导小组的考核,形成科室有压力,干警有动力,全院上下一致,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二是实行考核“四项挂钩”机制。把考核等级确定与市院绩效考评挂钩。以市院绩效考核作为指挥棒,年终市院对各条线考核结果排名中,位于前2名的,确定为一等次科室;第3名的,为二等次;科室末名的,为三等次科室。把考核等级确定与信息宣传调研任务挂钩。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注重干警综合素能培养,在抓业务的同时,也要抓好文字调研工作。在年度考评中,未完成信息宣传调研任务的,一、二等次科室要相应下降一个等次。把考核等级确定与作风纪律督查挂钩。干警违反纪律作风有关规定,被检风检纪督查领导小组查实并通报三次以上的,其所在科室相应下降一个等次;干警如果被检风检纪督查领导小组查实并作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其所在科室直接降为第三等次。把考核等级确定与年终考核奖金挂钩。一、二、三等次科室原则上按照120%、100%、80%分配年终考核奖。三是实行捆绑机制。《考评办法》规定,干警个人的工作效能直接影响科室的绩效考核排名,而科室的考核排名将直接作为年终干警评先评优的首要标准,三等科室一般不产生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考评办法》出台,解决过去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的作风建设目标提供了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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