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提出三项意见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基层检察室推进会精神,推动检察基层网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构筑基层法律监督新体系,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加强对基层“二所一庭”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律监督,通过庭审下基层、入所巡察等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对执法活动监督的常态化。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重点对监外服刑人员交付执行情况、社区服刑人员遵守刑罚执行有关规定、矫正工作措施等进行同步检察监督,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以巡回检察室为窗口,认真履行控申接访职能,高度关注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的申诉、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投诉、举报等涉检信访,注重在来访中发现矛盾隐患、职务犯罪线索,主动参与、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定期在乡镇、社区及基层执法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基层干部打好职务犯罪预防针,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
二是探索基层法律服务保障新机制,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要站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心下沉,积极拓展民情收集渠道,更多地掌握基层期盼什么、需要什么。要主动走下去收集,在走访中、会议上(列席乡镇综治例会、民情分析会、网格群众大会)、交流中(与检察联络员当面交流、电话联系)收集民情民意;要在情况通报时收集,通过派出所、基层法庭、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的情况通报,收集基层治安情况及民情信息。针对不同法律诉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做到难有所帮、贫有所助,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有保障的法律服务机制,赢得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三是创新检察职能宣传新模式,进一步扩大检察知晓度。针对过去检察职能宣传形式单一、载体单一、手段单一的问题,要勇于创新宣传新模式,打好职能宣传组合拳,在检务公开载体上下功夫求实效,形成检察职能宣传规模效应。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员的组织发动作用,结合“请进来”和“走下去”,将检察开放日等检务公开活动办在基层,破除以往开放日活动受邀范围有限、受邀人数有限、宣传效果有限的问题。改变不定期的座谈会、社区讲座等“单一宣传”形式为“组合宣传”,每次选取一个检务公开主题,围绕该主题选取适当载体形成系列活动,增强宣传的叠加效应。同时,要在载体上推陈出新,多运用案例、视频等形式开展情景宣传,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自编法制小品展演,通过赠送印有检察职能的年画、日历、纸杯、折扇等小礼品增加宣传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