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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6年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201729日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寿利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县发展海洋经济、建设美丽海岛、深化改革开放的五年,也是嵊泗检察转变理念、规范司法、服务大局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深入践行绿色司法,忠诚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嵊泗、法治嵊泗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致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高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突出打击、保护、教育、预防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式。

1、切实保障重点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非法经营、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13人,起诉23人;着力加强海洋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共批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人,起诉13人;着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共批捕倒卖船票及其他涉旅刑事犯罪9人,起诉16人。采取项目责任制、专项预防等措施,有力护航嵊泗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工程、沈家湾客运中心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重视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组织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专项行动,努力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2、切实服务社会治理。进一步规范逮捕强制措施适用,因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5人,捕后变更强制措施3人,切实防止不必要羁押和“一押到底”;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52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检调对接,促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和解12件,积极修复社会关系。深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坚持“每案评、动态评、规范评”,通过分类预警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在办案中化解矛盾,在办案中不引发新的矛盾。结合办案,注重延伸检察职能,从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等角度发出检察建议14件,向县委呈报《情况反映》6,切实做到办案考虑发展、执法不忘稳定、监督促进和谐。

3、切实维护民生民利。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建立 “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奇观51”检察工作室等服务平台,深化巡回检察工作,倾听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9件次,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发生涉检信访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5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发放救助金22320元,传递司法温度。助推海岛旅游,先后举办3场次法制讲座,为300多名渔家宾馆、渔家乐和旅行社的从业人员宣讲旅游法律法规;走进机关、企业、社区、校园,举办各类法制讲座40场次;参与县电视台《平安嵊泗》栏目录制,参加社区文艺表演,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扩大检察宣传,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我院被评为县“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县先进集体,团支部、案管中心分别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二、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构建绿水青山的司法生态

坚持法律至上,强化使命担当,注重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并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1、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9人,提起公诉461人。积极应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带来的挑战,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审查与调查并重的办案机制,加大在案证据审查力度,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准确适用法律,实现依法打击、精准打击。在办理首例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中,积极主动,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发现新的证据和新的犯罪事实后,移送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最后我院依法作出不予赔偿决定,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证据裁判规则,因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2人,因证据标准发生变化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2人,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2、依法履行惩防职务犯罪职责。突出查办“三领域两干部”和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以有案必办、有腐必反的决心,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14人,其中10万元以上712人,现职副科以上干部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查摆整改突出问题,提升自侦办案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张某某等人贪污窝案被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精品案件”,房某某受贿案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绿色司法”优秀案例。强化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开展典型案件剖析10件,预防宣讲70场次,提出预防调查报告、预防建议23份,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执法爱民基层单位”。

3、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切实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五年来,共立案监督4件,纠正漏捕1人,改变案件定性59人,提出检察建议、纠正意见20件次;提出刑事抗诉6件,改判4件,尚在审理1件。进一步规范驻所检察,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检察,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同步监督刑罚变更执行案件27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件,有效维护法律严肃性。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发挥多元监督作用,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3件,建议法院再审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通过民事督促起诉,建议相关单位收回借款243万余元,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出检察建议10份。

三、严格执行从严从实要求,大力推进自身建设

坚持把建设过硬队伍作为根本保证,注重教育、管理、监督并重,逐步推进检察改革,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引导干警忠诚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日常督查,坚决查处2起检察人员违反机关效能案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推进挂职锻炼、列岛检察讲堂等平台建设,开展典型案件研讨、笔录制作竞赛、模拟法庭论辩等岗位练兵活动,突出基础实务能力培养,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整体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工作,行政装备、检察技术等检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五年来,共有10个集体和20人次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19篇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获奖、发表,160余篇新闻宣传稿件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录用。

2、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出台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规定。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全程留痕、动态监控。充分发挥“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功能,借助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2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74份,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对存在争议或可能引发矛盾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实现从程序性公开向实体性公开转变,让阳光司法真正看得见、摸得着。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专项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评议等活动,养成主动接受监督、在被监督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3、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根据上级部署,把握工作规律,慎重研究、分析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早谋划,科学合理设计,扎实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目前,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首批14名员额检察官已经产生,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制度,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移交至司法行政机关,破解“被监督者选任管理监督者”的难题。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各项业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一是必须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不走调、不偏离;二是必须增强服务意识,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开放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办案、善于监督,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四是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持之以恒、统筹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五是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法治发展,在深化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开拓创新中谋求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短板相对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情况时有发生,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个别干警发生违反检察纪律行为,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也暴露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建成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检察工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持续发展蓝色海洋经济、高效建设特色美丽海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保障大局。始终坚守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做到办案保障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围绕县委工作大局,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重点要在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破坏海洋环境资源犯罪、维护金融网络安全、保护小微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重大在建项目、服务旅游业发展等工作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对标聚焦、有的放矢。

二、强化主责主业。在惩防职务犯罪职责划转之后,准确把握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努力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重点研究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强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的监督属性,围绕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等要求,切实把握证据裁判、事实认定、定性定罪、防错防漏等重点环节,严格追究、杜绝冤错,提升案件质效。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探索刑事执行检察新增职能,健全民事诉讼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察,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源头防控。

三、践行绿色司法。在办案中,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宽与严等一系列关系,积极践行绿色司法,引领社会崇法向善。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和克服简单化、机械化倾向,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带来的负面产出。注重司法谦抑性,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深化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救助等工作,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优化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效能。坚持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己任,为民司法,推行人性化办案,传递司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抓好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权力清单,探索新型业绩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突出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建立新型办案组织。坚决执行省委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反贪等部门的转隶,确保平稳过渡。

五、全面从严治检。紧紧抓住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强化队伍“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教育,进一步坚定检察人员政治信念,锻造忠诚品格,树立良好作风;深入推进学、训、练、赛活动,拓展实践锻炼渠道,倡导工匠精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大力推进党纪党规、检纪检规、职业精神、司法良知教育,实现“既要管得住,又要管得好”的目标,打造铁一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建成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