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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4年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2015129日在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寿利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切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服务中心工作,更好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牢牢把握改革发展方向,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打击、预防、保护、服务齐头并进,着力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和直接体现,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起诉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犯罪案件1226人。积极妥善处理“6.16”黄龙部分群众集体访事件,及时提出“突出重点、打击少数”的意见,与公安、法院、司法联合发出《通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并从完善证据体系、准确适用法律、确保程序合法、防范办案风险等角度引导侦查取证,实现打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结合办案,深入调查分析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形成《我县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行体系改革提供参考。开展法律宣讲服务旅游主题活动,在旅游乡镇、社区宣讲法律5场次,引导渔家宾馆、渔家乐、旅行社等从业人员依法、文明、规范经营。

    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坚持每案评、动态评、规范评的要求,全面查找办案风险点,确定较大风险以上等级56人,均制定处置预案,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在办案中化解矛盾,在办案中不引发新的矛盾。加强对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因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1人,变更强制措施33人,切实减少不必要羁押。落实宽缓政策,作出相对不起诉44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共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和答复。坚持检调对接,在检察环节息诉罢访2件。                                                                                                                         

运用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推进年”活动,加强入矫解矫、续保鉴定等环节的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加强对拟不捕、不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实行公开调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布,扩大群众参与,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对婚姻诈骗、游戏机赌博等新情况, 提出有关对策,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积极落实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为2名被害人及时发放救助金12000元,有效防止新的矛盾发生。

二、    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地保障平安法治建设

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稳定、廉洁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配合与制约,形成依法打击合力。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93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810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492人。认真落实引导侦查取证、客观性证据审查等制度,加强请示汇报、备案审查、质量评查,严格层级把关,坚守法律底线,力求在快捕快诉的同时保证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在办理首例国家赔偿案件中,积极主动,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发现新的证据和新的犯罪事实后,移送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最后我院依法作出不予赔偿决定,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加大惩防腐败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5人,涉案金额均达10万元以上。严格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强制措施适用,严格涉案财物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办案工作区管理,自侦办案的法治化水平有了新提升。原花鸟乡共同贪污案件被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精品案件”。开展对渔农村基层干部预防宣讲11场次,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预防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预防成果的转化运用。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执法爱民基层单位”。

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发出书面纠正意见8份,改变案件定性24人,退回补充侦查58人,其中2件退补后作撤案处理; 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1人,因法律政策发生调整绝对不起诉22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通过量刑建议、检察长出庭等途径,落实监督措施。加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履行驻所检察职能,突出对看守所收押、出所以及看守所重建期间转押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开展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对2名罪犯收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不公的关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挂靠、违法销售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份,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夯实检察发展基础

坚持把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到执法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执法监督制约等各个方面,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切实查纠“四风”突出问题。注重开门纳谏,通过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调研走访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立行立改,推出22项整改措施,重申新建29项规章制度,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得到解决,检察人员执法为民意识得到加强。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洁从检教育,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着力整治庸懒散,检察队伍作风形象进一步好转。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全县机关学习示范单位,获得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团体第一。

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突出机制导向,出台法律职务晋升等规定,将办案数量和质量、理论研究、业务竞赛等与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相挂钩。突出资源整合,对业务相近、依存度紧密的部门合署办公,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并对7名青年干警适当调整岗位,发挥人才资源效应。突出平台建设,通过出台“AB岗”制度,开设“列岛检察讲堂”轮流授课,选派青年干警到兄弟检察院挂职锻炼,以及轮岗接访等途径,实行多岗位、跨部门的锻炼。在全市检察机关各类竞赛中,我院干警分别取得优秀公诉新人第一、检察办公综合素能第二、公诉论辩第三,获评优秀审查报告、优秀检察建议各1份。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制约。强化外部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基层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及不捕不诉案件的公开评议,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上的积极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本院自行侦查终结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把关,主动改变案件定性,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推进执法公开,共发布案件信息64条、生效法律文书17份,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手段不多,检察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检察业务平衡、持续发展难度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方式单一、办法不多,有的监督对象和内容狭窄,有的监督效果和质量不高;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培养载体、提高队伍素能任重道远;干警执法不规范、纪律作风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甚至发生违反检察纪律的行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我县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启动之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以服务改革发展、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打造过硬队伍为着力点,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的水平,为全力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进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县改革发展

要围绕创意嵊泗、平安嵊泗建设,严厉打击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密切相关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严厉打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刑事犯罪,稳妥处理敏感案件,运用检察职能保护有序发展。依法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公共资金等领域中涉及事权财权、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为改革发展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要积极参与全县维稳工作,特别要关注涉众型、影响大、矛盾风险等级高的个案,在依法办好案件的同时,投入更多精力,采取更周密措施,防范办案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二、着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侦查活动监督,要加强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审判活动监督,要加强对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的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要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保障在押人员人身权利。民事行政监督,要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督促纠正行政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完善执法公开,要按照“法律适用检察把握、社会效果群众评价”的要求,探索检察官主导、各方平等表达诉求、第三方参与监督的公开模式,扩大公开内容和主体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促进“阳光检察”。

三、加快检察机制建设,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

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审查与调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与侦查部门沟通,进一步落实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证人鉴定人出庭试点;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落实谁办案谁负责,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程序监控和质量评查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密切关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队伍思想新情况,及时疏导化解,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保持队伍政治坚定、思想稳定。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化岗位技能训练,完善上挂下派、轮岗接访等多岗位、跨部门锻炼机制,实行法律专业素能、矛盾化解能力、群众沟通能力、释法说理能力、服务大局能力的一体培养。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和谐共事、纪律严明、作风良好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