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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检察院推动健全“三项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时间:2020-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为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将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到实处,我院立足司法工作实际,主动沟通、积极协调,推动我县公检法司健全协作机制,强化衔接配合。一是建立四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异议与问题。在近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适用以及涉案资金、财物移送、处理方式等多项问题得到明确,有效推进部门互动衔接顺畅、协同高效。是明确专门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现的虚假民事诉讼涉案线索,公检法三家要实时互通互送;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环境污染等敏感领域案件,公安、检察要及时通报、共享案件阶段性情况,积极组织个案会商。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每季度定期通报行政争议案件、生效行政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情况和数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完善检警协作机制。双方出台《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明确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方式、监督职责、监督重点、提前介入案件范围、引导取证方式等,同时双方建立案件信息定期分享、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等机制,切实规范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同时,双方会签《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驻所检察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