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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检察院开展首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
时间:2018-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我院首次对未成年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已于日前发放到位。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快速高效办理。我院在办理1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时发现,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郑某系夫妻关系,尚有两个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对该情况,我院高度重视,落实内部职责分工,由控申部门联合侦监、未检部门,共同开展情况了解、核实等工作。通过联系王某甲、王某乙两未成年孩子的代理人平某(其外婆),了解到目前孩子分别由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抚养,因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生活比较困难的情况后,及时告知司法救助政策及所需提供材料等事项。受理救助申请后,加快办理节奏,确保审查工作能够在第一时间完成。

二是开展异地救助,实现两地同时推进。鉴于弟弟王某乙已被远在河南的祖父母带走抚养的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未成年人及其代理人来回奔波,我院及时与河南省西华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开展异地远程救助。由西华县检察院代为向王某乙及其代理人宣告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并发放救助金,实现了两地救助工作同时顺利推进。

三是推动立体化救助,实现效果最大化。通过询问代理人及其他亲属,并走访所在学校、社区等,对哥哥王某甲目前的实际生活情况、心理创伤情况、后续生活安排、抚养人经济状况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并加强与教育、民政、关工委、社区等部门的衔接,对其开展立体化救助。我院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座谈会,建议教育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心理老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提供免费午餐等;民政部门将其纳入保障人群,直至成年;社区等对其予重点关注,及时给与生活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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