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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嵊泗县检察依托流动检察室当好“五员”角色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2-03-08  作者:郭琼洁  新闻来源:政治处 

     近日,我院紧紧围绕“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要求,以强化乡镇流动检察室建设为载体,引导干警在当好“五员”角色,发挥基层检察室的“窗口”和“前哨”作用上创先争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当好法制教育的“宣传员”。要以流动检察室为基地,在各乡镇海岛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渔村”等活动,利用渔民非作业期、休渔期等时间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小册、法律援助指南等;抓住举报宣传周、下访巡访等机会,以展板、横幅、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对社区、渔村老年人,要通过法律讲解、政策宣传,教育他们依法抵制迷信、非法借贷、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外来务工人员,则要加强对《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当好社区矫正的“教导员”。充分发挥流动检察室基层性优势,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听取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并通过发放检民联系卡,让他们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取得联系,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当好涉检信访的“接访员”。进一步改进涉检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变“坐堂办案”为主动下访,检察室要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件、小纠纷着手,积极介入化解矛盾纠纷,对群众提出的邻里纠纷、民事侵权等申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查和优先办理,最大限度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信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当好共建学校的“辅导员”。将检校共建延伸至基层海岛,努力实现全县各海岛全覆盖,检察室要定期到学校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宣传,通过建立宣传栏、开设法制讲座、参加主题班会,深入学生中间做好预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五是当好企业管理“指导员”。要依托流动检察室,定期走访有关企业,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宣传、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帮助。对在走访中发现的企业管理问题,及时通过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等形式帮助企业规范完善管理,清除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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