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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着力提升队伍适用新刑诉法能力和水平
时间:2012-11-14  作者:郭琼洁  新闻来源: 

    近期,嵊泗县检察院将学习新刑诉法作为当前干警学习培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创造学习实施条件,不断加强干警对新刑诉法的实践应用能力,为新刑诉法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轮流主讲,以讲促学加深理解。确定每半月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在业务科室层面,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针对各自业务围绕如何适应新刑诉法的新要求带头讲课;在青年干警层面,通过列岛检察学社等平台,采取青年干警主讲的形式,开展交流探讨式学习。

    二是学研结合,理论实务同步推进。将新刑诉法学习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经常性地开展新刑诉法专题学研活动,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学习基础上,针对新刑诉法背景下如何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审查逮捕阶段排除非法证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律师在侦查终结程序中的作用等进行研讨,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确定应对之策,加强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做到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同步推进。

    三是建立题库,以考检验学习效果。采取“人人是考官,人人是考生”的学习模式,建立新刑诉法试题库,要求各业务科室至少拟出50道考试题,交由各业务骨干组成的试题评审组筛选把关后纳入试题库。然后采用word形式编成若干卷,供干警随时做题、随时检验学习效果。

    四是实战训练,提高实践运用能力。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案件论辩赛等实战训练,要求主诉、主办检察官和全体青年干警参加,强化干警证据审查能力、庭审控庭能力、应变能力以及法律监督能力锻炼。派员出席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庭审,并注重在实践中探索简易程序出庭做法,提高公诉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向执行新刑诉法有序过度。

    五是加强沟通,形成内外应对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的联系,积极邀请公安机关刑侦骨干、法院刑庭资深法官参加本院侦监、公诉和自侦部门的学习座谈会,围绕新刑诉法相关内容交流认识和体会,纠正认识误区,厘清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公、检、法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新法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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