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走进嵊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24年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227日在嵊泗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凌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情况

过去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优服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扣县委“1615”行动部署,切实依法履职尽责,为“美丽嵊泗美好嵊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筑牢海岛平安建设基石。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件41人,批准逮捕37人,人数同比上升28.1%、23.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5件117人,提起公诉87人,人数同比下降0.85%、上升4.9%。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13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结相关案件17件20人,其中涉缅跨境电信诈骗“7.17”专案11件11人。依法惩治海上寻衅滋事、交通肇事、危险作业等危害海上安全犯罪3件,检法联合在小岛渔区公开庭审海钓船艇危险作业案,以案释法发挥教育震慑作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23人。

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人,监督纠正3名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违法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问题。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障税负规范公平,促使虚开发票嫌疑人及相关涉案人员退出违法所得167万元、补缴税款503万元;追诉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漏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会同县税务局出台《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会议纪要》,形成税收征管共治合力。搭建“嵊泗贻贝”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与县市监局联手普陀区检法两院建立跨区域保护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助力“一条鱼”全产业链发展。继续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制作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落实院领导企业项目包联机制,与企业良性互动进一步深化。

展现生态保护担当作为。聚力“生态立县”首位战略,推动司法保护效果不断提升。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4件13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追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1万元。积极破解跨区海洋执法司法难题,深化嵊泗普陀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机制,移送普陀查处海礁海域船只跨区非法捕捞案件1件,推动专项执法,查处案件3件,“公益保护+行政执法+跨区协作”新模式初显成效。加强海洋生态治理对策研究,关于加大海礁海域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加快推进贻贝产业碳普惠交易等建议得到县人大、县政府高度重视。

二、以民为本担使命,倾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践行宗旨、维护民益、为民纾困中展现检察温度。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坚持零容忍态度,起诉强奸猥亵、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适用宽缓处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人。拓宽涉未公益保护途径,推动对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歌舞类娱乐场所加强监管,办理的保障未成年人海上出行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官微等国家级媒体报道。“青阳”未检工作不断向外岛延伸,开展各类法治宣传8次,“一岛一站”海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建设被列入舟山检察改革“一本账”,“青阳”未检工作室被评为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守好劳动者的“钱袋子”,支持起诉为3名农民工成功追回被拖欠多年的10万元劳动报酬。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为3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元,邀请专业人士对受侵害儿童开展心理治疗,帮助受侵害困难残障儿童申请残疾证书。办理重点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护力度。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监管难题,与县司法局联合上海浦东新区检察、司法等部门共同签署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协议,建立委托监管、异地协查等工作机制,为社区矫正对象“减负松绑”。

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深入践行“海上枫桥经验”,落实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制度,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行“小岛检察官”制度,建立“一岛一检察官”分工机制,开展法律监督线索摸排、信访接待处置、司法救助、法治宣传等80余人次,实现主要住人岛屿检察官联系全覆盖。以案促治做好案后“文章”,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向党委政府报送新业态劳动争议多发、老年人犯罪趋势上升等情况反映12份,《船舶危险作业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三等奖。

三、法律监督提效,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个善于”为引领,循本归源做实高质效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精益求精做强刑事检察。加强侦查监督,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人。会同公安、海经、海警制定《海上涉渔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指引》,消除部门协作分歧,把牢精准打击海上安全犯罪证据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每月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和在押人员谈心谈话工作,对涉缅跨境电信诈骗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6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检察职责,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县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4人。

精准规范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坚持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依托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涉股权、公积金等各类民事“终本”执行案件监督专项活动。持续发挥公检法会商机制作用,共同打击民事拒执行为,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拓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领域,加强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助力依法行政。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依法对17名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追究行政责任,杜绝“不刑不罚”现象。

守正创新做深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重特大案件占比73.33%。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整治部分海岛民宿未安装烟感探测火灾报警器、住宅小区飞线充电问题,推动完善外岛乡镇电梯安全监管举措。紧盯食药领域,对门诊违规使用抗菌药物、乡镇饮用水水质不达标、市场违规售卖河鲀鱼干等群众关切问题开展监督,联合县市监局排查下架含有地西泮精神药物成分的海钓饵料产品。强化海域保护案件办理,督促整改违规占海面积56.85公顷,追缴海域使用金13.7万元。健全外部支持体系,新建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充实“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强化公益保护合力。

四、夯实根基强支撑,大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县委真抓实干再出发 乘风破浪再起航“六力六为”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深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全力加强自身建设。

有机融合政治建设和业务提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引向深入,始终牢记政治属性是检察机关的第一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配套规定,严格规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要事项、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等情况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30次。抓好抓实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开展“海上嵊蓝”党建品牌建设深化年活动,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双蓝同行、共筑安全”党建联建机制,成立青年检察官法治巡航队,拓宽党建业务融合场景,打造党建新名片。“海上嵊蓝”党建品牌获评“党旗耀微城”机关党建品牌优秀案例,机关退休党支部被省委老干部局评定为规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统筹融合素能培养与激励担当。实施以“全科检察官”培育为基础的年轻干警素能奠基工程,开展新一轮“双聘”和干警岗位交流,优化案件分工办理机制,组织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推动“专岗专能”向“全科融通”转变。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继续建好“三个讲”课堂,以“共学”促“共识”,为检察官成才成长蓄势赋能。1名干警入选省级人才库,3名干警获市级业务能手称号。大张旗鼓树立干事创业导向,制定《及时奖励工作规定》,对5名干警及时予以表彰,释放正向激励效应。

一体融合从严治检与外部监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聚焦十个主要方面问题认真剖析,做好最高检巡视省检察院上下联动整改工作。全力配合县委巡察,即知即改有关问题。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严格准确执行“三个规定”,不断完善业务研判、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机制,工作作风持续改善,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始终秉承“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组织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进代表联络站等活动12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东海渔嫂等参与各类检察活动5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29篇,同比增加70.6%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作为顾大局,聚焦主业谋发展,夯实基础重自强,全力走好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奋进之路。全年获得先进集体等省市级荣誉12项,其中省级荣誉3项;34件案件入选市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事例,其中1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现代化理念变革还不充分,服务中心大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党委政府感知度认可度、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还不强;二是四大检察履职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较弱的现状还未得到有效改变,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专业化水平不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足,领军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亟待加强。对此,我们将紧抓不放,着力破解。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质效为要、特色发展”,以“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勇气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独具魅力的海上明珠贡献检察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奋楫争先探新路,让服务大局更富动能。强化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工作导向,紧盯海岛共富先行、美丽海岛建设等新部署,主动融入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抓实落细检察服务保障举措。精准发力维护市场秩序、做实平等保护,努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海洋检察工作,切实加强海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服务海洋产业发展壮大,全力维护海域安全稳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充分释放检察建议效能,拓展与上海检察协作领域,助力县域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

二是向民而行护安宁,让司法温情更入人心。坚定践行司法为民,加大食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特殊群体保护、财产权益保障等方面监督办案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公开听证等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化解。丰富“青阳”未检品牌内涵,做融合履职,全领域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小岛检察官”工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三是敢为善为扛重任,让监督办案更加高效。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以实现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的有机统一为目标,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内控制度,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做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和案件质量评查,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数字检察建设,用好“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更好落实监督促进治理。精心开展案例选树培育,进一步推动检察办案从办好、办准向办优、办强转变。

四是锐意图强换新貌,让队伍发展更可持续。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强“海上嵊蓝”党建品牌,铸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青年干警搭建理论学习、培训练赛、实战锻炼、廉政教育等素能提升“四平台”,善用及时奖励培育先进典型,在更高标准的专业化建设上聚力用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狠抓“三个规定”不放松,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引导全体干警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律回春渐,新元肇启。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崭新姿态和昂扬斗志,以务实作风和勤勉履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走好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独具魅力的海上明珠而不懈奋斗!

有关说明

“嵊泗贻贝”地理标志跨区域保护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因舟山市辖区内普通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分别由普陀区法院、普陀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审查起诉,为加强“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保护,畅通司法执法协作,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普陀区法院、普陀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嵊泗贻贝”地理标志跨区域保护执法司法框架协议》,整合两地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共同构建地理标志“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贻贝产业碳普惠交易:碳普惠是碳汇资源交易的其中一种方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碳金融”模式,通过构建一套公民碳减排“可记录、可衡量、有收益、被认同”的机制,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并赋予一定价值,从而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入全民减排行动。我县拥有丰富的贻贝蓝碳资源,可因地制宜开展贻贝碳普惠交易,提升蓝色产业价值。

“三个善于”: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提出“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小岛检察官”制度:为进一步探索向海岛基层下沉检力、强化监督、服务群众新路径,为“小岛你好”共富模式提供法治保障,20245月,根据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县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迭代升级“一线工作法”,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小岛检察官”“一线三联”工作的实施办法》,面向全县各住人岛构建“一岛一检察官”分工机制,建立一对一联络,实现对接全覆盖,一体联动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是浙江数字检察战略纵深推进的一项改革实践成果,也是浙江承担的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一项改革实践成果。平台以政法单位办案协同、数据共享为基础,通过对接浙政钉、浙里办、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全域数字法治监督、行刑衔接应用等,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跨部门、跨层级的平台共建、业务共联、资源共享、协同共治。目前,平台已建设行刑正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发送和回复协同等4个具体协同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