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9日在嵊泗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凌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围绕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主题主线,聚力打造“美丽嵊泗美好嵊泗”现代化海岛县目标任务,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六力六为,持续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创新,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共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聚焦中心护航共富,能动履职扛牢检察担当
出台《支持和服务保障海岛共富特色之路意见》,在奋进海岛共富、争当先行示范中积极担当作为。
以更高水平助力平安建设。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件32人,人数同比上升52.4%(下同),批准逮捕30人,不批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件118人,同比上升25.5%,提起公诉83人,不起诉49人。严惩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提起公诉7件10人,同比上升11.1%;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办结29件49人,同比上升133.3%。审慎处置海上安全生产犯罪,依法起诉枸杞“浙嵊渔07335”船重大责任事故案,首次适用危险作业罪追究菜园“9.13”船只侧翻事件涉事船主刑事责任。强化除险保安,深入排查处置涉稳风险,在县委政法委支持下,实质性化解一起不服十年前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全力护航平安亚运。
以更强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紧扣三个“一号工程”,制定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健全专班包联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机制,深化一对一、点对点服务保障。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贪腐,净化市场环境,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犯罪案件3件,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11件,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牵头交通、税务等部门推动网络货运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维护新兴行业市场秩序。
以更实行动推进海洋治理。突出海洋检察特色,联合普陀检察会同两地涉海部门和属地乡镇成立嵊泗马鞍列岛和普陀中街山列岛两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凝聚执法司法力量构建海洋公益保护“共同体”,相关做法获市人大常委会张明超主任批示肯定。开展“守护蓝色粮仓”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件13人、涉海公益诉讼案件12件,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4万余元,推动清缴销毁禁用渔具网具300余件,清理海漂垃圾、固废垃圾等500余吨,整治被占用海域315亩以及被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侵占的滩涂湿地120余亩,着力延伸海洋保护监督触角,守护海岛最美生态。
二、守正创新提质增效,精耕主业展现检察作为
不折不扣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刑事检察向“优”发展。厚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实质化推进派驻公安、海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作,办案数量和质效明显提升。全年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刑事检察8项核心指标位居全市前列,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获评全省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一起非法捕捞案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和《检察日报》报道。加大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力度,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以法治腐合力日趋强劲。深化巡回检察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开展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刑罚执行满五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等专项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确保刑罚执行严格规范。
民事行政检察向“专”迈进。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开展司法网拍评估费、不动产查封等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件。加强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意见33件、检察建议5件,一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书获评全省优秀法律文书。积极融入行政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法检联合成功调处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零突破。办理3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震慑老赖行为,彰显司法权威,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向“稳”而行。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件,行政公益诉讼12件。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整治“生鲜灯”滥用问题,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精心开展海岛文旅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个别景区作业施工和地质灾害隐患整改,护航海岛旅游安全。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深化与审计、12345热线的协作配合,推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高效运转,打造公益保护新模式。
三、对标需求办好实事,为民司法践行检察使命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绘就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件2人,对2名受侵害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适用不起诉方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帮助1名未成年学生重返校园。监督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票务优待政策及部分食品经营场所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多领域综合治理。迭代升级“青阳”未检品牌,在全县七个乡镇设立“青阳”工作站,“一岛一站”提供询问、帮教、救助、宣讲等“一站式”服务,海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格局初步形成。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六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举办法治讲座、宪法知识校际赛等10余场,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撑起特殊群体“关护伞”。纠正就业性别歧视,办理全市首例妇女就业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中国妇女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帮助一刑事受害妇女依法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一起外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扩大救助覆盖面,为6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救助金14.8万元。深化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让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出海有望、归来无碍,一起社矫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监督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共谱海上枫桥“协奏曲”。检察融入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基层治理不深入问题被纳入省级“七张问题清单”,顺利销号。积极探索融合基层治理的方式路径,建立“一线三联”海岛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出台融入“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方案,打造“小岛检察官”。以“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为契机,开展海洋公益损害线索集中举报宣传周、检察官进村入企走访等活动,全年深入海岛渔村90余人次,推动检力常态化下沉,监督服务持续向基层一线延伸。
四、坚定不移从严治检,夯基铸魂彰显检察力量
对标新时代政法铁军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敢斗争、最重形象的目标要求,加速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不动摇。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最高政治原则、根本政治规矩、鲜明政治底色,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深学习、实调研、真整改、强机制,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开展“海上嵊蓝”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年活动,构建“党建引领+阵地打造+先锋示范+业务融合”工作格局,“漂洋过海来看你——‘青阳’未检”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十佳成果”。
淬炼从严治检不停歇。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健全落实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干警秉公用权、廉洁从检。认真贯彻全县真抓实干再出发、乘风破浪再起航“六力六为”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出台《进一步规范纪律作风、办案作风管理办法》和《压缩办案时长、提高办案效率的暂行办法》,开展作风纪律督察12次、专项督察6次,发出情况通报19次,批评教育违反工作纪律干警4人次,工作效能、办案质效等方面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刑事检察案件办结率和办案时长均居全市第一。
抓实素能建设不放松。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努力提升数字监督能力,一例行政非诉执行类案监督数字模型获评全市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一例危险驾驶未刑拘类案监督数字模型在全市运用推广。大力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持续举办“三个讲”课堂,选派干警参加全市检律控辩大赛、检察微课竞赛等业务活动,在实战中锤炼业务能力。组织干警参与县政法干部同堂轮训,赴新疆沙井子垦区检察院、县共富办、“三个一号工程”专班锻炼学习,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养。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办案56件,占比31.8%。注重先进典型培塑,树立榜样标杆,一年来,17个案例获评省市精品典型优秀案例,1名干警荣获“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4名干警入选省市级检察专业人才库,获得省市级荣誉9项。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这一年,我们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常态。向县人大专题报告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等工作情况,3名副检察长首次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全年工作。健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走访回访“双访”制度,深化司法作风问题整治。在洋山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海岛巡回检察办公室,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东海渔嫂等80余人次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吸纳20名代表委员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成为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从各方参与和监督中汲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保障海岛共富特色之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不够有力,特色亮点还不够鲜明,监督能力、监督质效还需增强;三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检察环节司法供给还不够充足优质;四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强化自身监督还需抓紧抓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嵊泗美好嵊泗”总要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加快推进嵊泗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走好走稳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在护航发展上持续加码,聚力服务保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健全涉企案件办理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做精海洋检察工作品牌,发挥执法司法协同作用,促进海洋治理最优化,助力蓝色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抓实主业上持续发力,赋能融合发展。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以“一锤接着一锤敲”的精神持续优化业务数据。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责,积极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快实现民事行政检察有力有效监督,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行稳致远。深度应用数字检察,做好类案监督文章,以高质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更高层次诉源治理。
三是在为民司法上持续用心,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全面落实海岛巡回检察工作,努力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多元能动开展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以“如我在诉”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发挥“四大检察”贯通融合优势,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诉求,一如既往当好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持续精进,焕发蓬勃生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海上嵊蓝”党建品牌建设深化年活动,强化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持之以恒练好内功。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健全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检这根弦,狠抓作风建设,确保检察队伍清廉可靠。
舵稳当奋楫,逐梦惟笃行。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信自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强烈坚定的决心意志、奋勇拼搏的精神姿态、能干实干的工作作风,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嵊泗美好嵊泗”中奋力谱写检察新篇章!
有关说明
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2023年6月,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普陀检察会同两地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处、海警工作站、保护区管理局、属地乡镇等14家行政职能单位签署《关于建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的实施方案》,牵头成立嵊泗马鞍列岛和普陀中街山列岛两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采取检察院为主导,行政职能单位为主体,两地司法执法力量统一部署的工作模式,探索构建跨区划、跨部门、多领域的海上综合治理新格局。
巡回检察制度:是近年来最高检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具体来说,是指检察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在特定时间内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以及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的工作模式。它区别于派驻检察的常驻,更倾向于来回走动检察,检察手段更加灵活。
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不起诉案件(包括相对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中,对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审查、审批、移送及跟进监督等工作。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在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为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最高检部署建设的集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等功能为一体的公益诉讼志愿者在线平台。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出海请假难、监管监督难、教育帮扶难”等“三难”问题,最高检联合司法部,部署全国11个沿海省份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一线三联”海岛巡回检察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践行“海上枫桥经验”,融入海岛基层治理,县人民检察院跳出“泗礁检察”局限,构建“一线三联”海岛巡回检察工作机制,以“一线”巡岛办案、“一线”收集线索、“一线”宣传服务为主要内容,优化民情直联,强化企业(项目)包联,深化驻点勤联,将检察触角常态化延伸至外岛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