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院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未检工作主题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现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 5月31日上午8时30分
二、活动地点
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三、活动主题
深化法律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
四、参加人员
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人民监督员2人,媒体代表2人,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嵊泗中学、嵊泗县初级中学、嵊泗县职教中心、菜园一小、二小、三小,县中心幼儿园等相关单位人员各1人,共计20人。
本院参加座谈会人员:相关院领导、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各部门负责人,未检办全体干警。
五、活动内容
(一)播放未检专题宣传片(约15分钟);
(二)通报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介绍我院未检工作和“青阳”未检普法小分队的工作职能(约20分钟);
(三)与嵊泗县菜园镇第二小学签订设立“家长学堂”共建协议书;
(四)交流互动(约30分钟)。
1.与来访代表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回答代表提问,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2.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3.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伟作活动小结。
六、职责分工
1.办公室:邀请相关单位代表及媒体代表参会;负责座谈会代表发言记录;负责代表签到和留言;负责活动照相、摄像工作,做好座谈会技术保障;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微信、检察外网等方式对未检工作及此次活动进行宣传;活动内部组织协调,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公诉部:制定活动方案;撰写2015-2017未检通报材料;配合办公室共同做好会务工作;指派活动引导员1名;总结活动情况和上报活动信息;
3.检察监督部、法警大队:制定应急接待上访预案并处置好相关事件;安排法警备勤,协助维护秩序及处置突发事件。
七、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5月31日圆满完成任务。公诉部需在6月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上报市院。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30日